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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灣是否該接受陳同佳來台,也引發正反討論與爭議。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今(2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個案子香港跟台灣都有管轄權,但殺人的人在香港,被害人家屬在香港,現在關在香港監獄,香港有它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應該要逕予審判,且逕予追訴,不應該讓司法有空窗期,讓重犯到處「趴趴走」。
蘇貞昌強調,如果香港需要協助,台灣很願意給予協助,若港府要跟台灣簽署司法互助,把相關的證據、調查資料、筆錄,及搜索的所有狀況給台灣相關單位,台灣也會來加以審判。但不能讓重犯隨便「趴趴走」,來台灣又不是來身體檢查,相關證物很多都在香港,台灣要有相關證物才能判,否則來也沒辦法進行。
蘇貞昌指出,為了與香港簽署司法互助,已經責成法務部、陸委會與香港來談司法互助各方面事情,過去香港完全不理不睬,現在態度丕變,當然後面有中國因素,同時企圖用「把陳同佳送來台灣」合理化「送中條例」,台灣不會上當,希望港府能夠回應香港民意的要求,對反「送中條例」好好處理,不要藉陳同佳案政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