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綜所稅第2批退稅逾28萬件、32億 10月底發放入帳

▲107年度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開跑。(圖/NOWnews資料照)
▲107年度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開跑。(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107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全國總計約28萬3千件、退稅金額約32億元,將於10月31日撥入受退稅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兌領期限自10月31日起至12月30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別忘盡速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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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這批退稅對象為今年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暨5月11日以後申報屬人工、二維條碼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等案件,全國總計約28萬3千件、退稅金額約32億元。

有關綜所稅退稅方式,國稅局解釋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這2種方式,採直撥退稅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只要填妥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帳戶,退稅款在10月31日當天就會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

若是一般退稅案件,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單予受退稅人,金額不滿5千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國稅局也提醒,如未收到退稅的民眾,還有最後一批退稅會在明年1月20日辦理。

至於申報時未提供退稅帳戶的民眾,國稅局會於退稅前寄發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呼籲民眾多使用直撥退稅,請於接獲該同意書後,在同意書上所訂期限內,掃描QR-Code線上回覆退稅存款帳號,或使用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直撥退稅或採遞送、傳真或以掛號郵寄至戶籍地所轄分局、稽徵所,不但可以免除兌領的麻煩手續,還可較一般退稅提早領到該筆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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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