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工會盼勞動條件比照歐盟標準 王國材:台灣算是中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前往世界飛安高峰會場外開記者會,希望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AOR ),針對機組人員的疲勞管理有更嚴格的規範,向歐盟標準看齊。(圖/記者陳致宇攝, 2019.11.04)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前往世界飛安高峰會場外開記者會,希望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AOR ),針對機組人員的疲勞管理有更嚴格的規範,向歐盟標準看齊。(圖/記者陳致宇攝, 2019.11.04)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世界飛安高峰會( IASS )今( 4 )日在台北文華東方酒店舉辦,有來自美英法德日星等 30 餘國,約 350 名飛安專業人士參與討論飛安議題,不過在場外,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也舉辦記者會表達訴求,希望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AOR ),針對機組人員的疲勞管理有更嚴格的規範,向歐盟標準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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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民航局制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AOR ),但其規範不管是和最嚴謹的歐盟法規( EASA CAP1265 ),或是較寬鬆的美國法規( FAR PART117 )相比,都有非常大的改善空間,飛安標準甚至比國籍航空公司實際的派遣原則還差,對機組人員的保障不足,更有為航空公司解套、讓機組人員更過勞的嫌疑,導致勞資爭議頻頻發生。

工會提出 6 項訴求,包含 AOR 不能和勞動基準法脫鉤,以及飛時上限、機上輪休、休息時間、紅眼航班等標準要更國際化,並要盡速實施 2016 年修訂版本,持續以歐盟標準為改善目標。

王國材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回應,針對不合理的地方,只要工會把陳情書送上來,交通部就會責成民航局處理。(圖/記者陳致宇攝, 2019.11.04)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回應,世界各國的 AOR 都是依照國際民航組織( ICAO )標準制定,台灣的 AOR 在全世界算是中上,各航空公司也會以此為標準,再依照航線特性做適當的安排。對於工會提出的訴求,其實在過去機師或空服員罷工時都是提出來討論過,但針對不合理的地方,到底是哪些航線在 AOR 的規定是不夠的,只要工會把陳情書送上來,交通部就會責成民航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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