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香港撿催淚彈殼當「紀念品」吃官司!俄國男:想做水杯

▲ 30 歲的俄羅斯男子亞歷山大,近日因打算攜彈殼離境而被判罰款,出庭時竟還興奮大笑,感覺不出緊張。(圖/翻攝自明報)
▲ 30 歲的俄羅斯男子亞歷山大,近日因打算攜彈殼離境而被判罰款,出庭時竟還興奮大笑,感覺不出緊張。(圖/翻攝自明報)

國際中心蔡姍伶 / 綜合報導

香港反送中抗爭已延續近半年,各區「流水式」抗爭接連不斷,港警發射的催淚彈數量也已破萬,重創香港觀光及經濟。可即使如此,仍有外國人赴港旅遊,甚至還異想天開撿拾催淚彈殼要當紀念品,結果在海關被攔下,因此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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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示威潮已持續 5 個多月,為了驅散各區「流水式」的示威民眾,發出不少發催淚彈。(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示威潮已持續 5 個多月,為了驅散各區「流水式」的示威民眾,發出不少發催淚彈。(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綜合媒體報導, 30 歲的俄羅斯工程師亞歷山大( Aleksandr Startsev ),本月 20 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因行李中帶有數枚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彈殼,被機場人員以報警處理,案件 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審理,亞歷山大被控以「無牌管有彈藥罪」,所幸最後只被判港幣 3000 元罰金(約新台幣 1 萬 2 )。

據了解,開庭時律師及亞歷山大聲稱,自己只是單純的訪港旅客,途經旺角時,出於好奇加上不熟悉香港法律,才會撿幾顆催淚彈殼及橡膠子彈殼做「紀念品」,希望能把彈殼做成水杯,絕對沒有參與仼何香港示威、也無利用涉案彈藥危害他人的意思;而裁判官也接納其說法,認為沒有其他證據顯示被告會利用涉案彈藥,同意他是因無知才犯案,故以罰款處理。


▲俄羅斯男子因非法持有彈殼,而被香港法院判處罰金。(圖/翻攝自香港 01 )

雖然最後有驚無險,但少根筋的行徑讓不少香港網友直呼:「真不愧是戰鬥民族,拿彈殼當水杯」、「狂」;但也有人對法官的判決感到不滿,認為:「同樣有彈殼,為何俄羅斯人只罰款 3000 元了事,之前被以同樣罪名控訴的香港記者則要坐牢數月才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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