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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天二審宣判,台北地院認為,本案在一審時曾重新驗票,以對丁守中最有利的方式來認定,爭議選票充其量為58票,但柯、丁得票差距為3567票,就算爭議票全數算給丁,也不會影響選舉結果,今年5月10日判他敗訴。根據選罷法規定,選舉訴訟為二審終結,今天高院判決後不得再上訴。
而全程聆聽判決的丁守中,從高等法院走出時也難免失望之情。「這個訴訟凸顯出,保守、封閉的司法系統,需要更深層次的改革。司法系統的自我設限和對當權者的縱容,將使公義國家和民主法治國的理想,如夢幻泡影無法實現。」丁守中說,「高等法院的判決,等於告訴人們:當權者可以享盡執政的優勢,可以肆無忌憚操縱選務。選務機關再怎麼樣的違法濫權失職!再怎麼樣的不公平!再怎麼樣違反法律原理原則與行政程序!都是沒有責任的,這樣的選舉結果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