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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廖丁賜指出,去年底謝淑亞告訴縣民她斗六市長任期滿了要失業,請縣民幫她,讓她進入縣府擔任副縣長,任期未滿一年,她又要縣民幫她找另一個工作「升官」到國會。
縣議員蔡岳儒指出,根據縣府人事處差勤紀錄,謝副縣長12月到18日為止,還沒有到縣府上過一天班,仍可照領薪水,我們不會懷疑合法性,但請問坐領乾薪的謝副縣長,你對的起當初投幫你找到副縣長工作的縣民嗎?
黨部主委廖丁賜指出,謝淑亞除了領每個月12萬薪水外,還因擔任公職滿12個月,可以領取超過20萬元的年終獎金,「領好領滿」,請謝副縣長趕快辭職。
謝淑亞競選總部發言人王又民回應表示,對手陣營應該是選情告急才會胡亂指控,呼籲選舉已到最後關鍵,希望對手「落實」拿出政策面,以及如何端出牛肉,才能贏得選民支持,而不是淪為沒有意義的指控。
王又民拿出看板指出,數位歷年來民進黨帶職參選的人,包括賴清德2010年以立委身分選台南市長、2014年交通部長林佳龍,當時用立委身分參選台中市長等諸多例子都是事實,連對方陣營自己的候選人都是,請對方陣營要說別人之前先檢討自己。
王又民強調說,縣民都清楚,謝淑亞有33年的公務人員生涯,擁有法定的休假日、公差假,都是她的權益,並不是因為選舉才請假,希望對手不要到了選舉端不出人民所需要的寄託,只會胡亂、無理指控,「教歹囝仔大小」,反而讓選民更加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