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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盟表示,105年11月20日媽媽盟成員曾前往蔡易餘位朴子市服務處陳情、抗議,表達過反同婚的訴求,蔡豈能「睜眼說瞎話」,污指布條的訴求是「黑函」,還公開呼籲民眾「看到就拆下來,拿到總部」。這種言論無異是教唆選民違法,陷支持者有觸法的可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且如果認為布條是「黑函」,應循法侓程序,報警或者向檢調舉發,怎可派員公然開著宣傳車割取布條,還放入宣傳車內,這種知法犯法的行徑,幾乎到了目無法紀的地步。
媽媽盟指出,蔡易餘號稱是「民主律師」,又參與民主的選舉,卻違反及踐踏最基本的民主法治精神,是最嚴重的錯誤示範;事後蔡易餘一直沒有善意回應,不願對本協會道歉,且惡人先告狀,蔡委員之前既然敢違背嘉義鄉親大多數民意,通過同婚法案,現在就應該勇敢的面對選民,而不是用違反民主的違法手段沿路拆布條。媽媽盟更強調,本聯盟一直是愛家團體,主張「還我公投」,請蔡委員要有民主素養,尊重本聯盟的言論自由。
媽媽盟委任律師裘佩恩認為,在台灣選舉很少看到能光明正大開宣傳車割別人布條的人,這樣的舉動非常没有民主素養,不僅違法,還惡人先告狀,我們相信台灣的司法一定可以把這件事情釐清。
立委蔡易餘競總發言人林緗亭則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交由檢察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