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二軍案」北地院判賠23億 勞動部:依前例提供慰助

▲台灣史上最大工傷案,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傷求償案,第二波訴訟結果出爐。(圖/取自工傷協會臉書)
▲台灣史上最大工傷案,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傷求償案,第二波訴訟結果出爐。(圖/取自工傷協會臉書)

記者賴志昶/台北報導

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70年代於台元設產期間,因汙染導致勞工罹病甚至死亡,首批勞工(一軍) 對RCA公司提起侵權損害的訴獲判賠償後,繼有第二批員工(下稱二軍)共1120人提出訴訟求償,今(27)日經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判決RCA應賠償23億元給受有損害的員工。對此,勞動部職安署今日回應,秉持尊重法院判決,並依循前例立即以專案方式提供相關慰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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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表示,本次台北地方法院均沿用台灣高等法院對一軍的判決見解,就該汙染行為導致罹病的因果關係、請求賠償時效認定與揭開公司面紗(即 RCA 公司的控制公司均應與該公司同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等原則,判決RCA 公司應對勞工賠償。

職安署指出,基於照顧勞工一貫立場,將立即依據該判決結果,主動通知並協助職災勞工或其家屬申請勞保職災給付、慰問金及健康追蹤檢查等服務。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法院對RCA公司汙染事件罹病勞工一軍判決後,勞動部即依據法院判決,針對獲判賠償的勞工或其家屬,以專案方式辦理相關協助,包括主動協助發給勞保職災給付,訂定「勞動部辦理原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罹病死亡勞工之慰問金發放要點」,發給最高 20 萬元慰問金,辦理員工健康追蹤檢查,加強對RCA勞工的預防性健康服務等措施。

勞動部強調,該案為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不論是一軍或二軍,該部於訴訟過程中皆持續提供相關服務及協助;針對本次法院對二軍之判決結果,仍秉持一貫照顧勞工立場,比照一軍判決為相同協助。

勞動部表示,據了解,一軍的訴訟雖經最高法院於去年8月16日廢棄台灣高等法院對部分勞工判決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將於明年3月6日宣判,勞動部會持續關注及適時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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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