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險員喜接CASE卻遭狼爪 國道上遭下藥

▲台中地方法院。(記者鄧力軍翻攝)
▲台中地方法院。(記者鄧力軍翻攝)

記者鄧力軍 / 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之女保險業務員在網上接到一筆生意,南下高雄洽談保險事宜卻掉進色狼陷井,張姓客戶假意駕車送女業務員回台中,途中在麵食中滲入強力安眠藥,趁女業務員昏睡時將車停靠路邊猥褻女子,女業務員有知覺卻無力反抗,待回台中後報警逮人法辦,榮總驗出被害人體內藥物即為F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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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張男之前即有二次妨害性自主前科,竟毫無悔悟再犯,本案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累犯加重判處徒刑5年6月。台中市第四警分局調查,女保險業務員於107 年12月31日晚上南下高雄市輕井澤火鍋店與張男見面談論保險事宜,張男藉口須到台中辦事,可順道載女業務員回台中。上國道前,張男先買了一份麵食讓業務員於車上食用。業務員感覺苦苦的,吃了幾口就不吃了,漸漸的感覺昏沈欲睡、感覺車子停靠路邊、感覺有人將她座椅打平,有感覺卻無力反抗。

女業務員藥效未退,在台中朝馬站下車後歩伐踉蹌還跌了一跤,向男友投訴後一同到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報案,因轄區不對,再轉到轄區第四分局報案,到醫院抽血檢驗採証証實體內含有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 、FM2 )為作用快速之安眠鎮靜劑。警方傳喚張男到案後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查張男之前即有二次妨害性自主紀錄,被判7年10月,106年5月縮刑假釋出獄,不知悔悟竟再犯同類刑案,全案審結依「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加重判處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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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