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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姓丈夫逃漏稅捐,總欠稅金額為4658萬餘元,103年8月遭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日前查獲他在107年3月間將自己名下250萬元人壽保險滿期保險金以現金提領,並拒絕說明這筆鉅額保險金的下落,本月22日經彰化分署第2次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並於當日送彰化管收所。
彰化分署早在106年間就曾查獲梁姓丈夫在102年間知道國稅局查獲他逃漏稅事由後、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前,就基於惡意脫產的故意,將自己近3000萬的存款提出、將自己名下不動產贈與給兒子之外,還將自己保險契約的要保人變更為自己的女兒,因此在106年7月間就曾聲請管收並裁定獲准,沒想到他在第1次管收期滿後,仍然沒有學到教訓,繼續惡意脫產。
彰化分署表示,施姓配偶也因短漏開發票原因被核課1544萬餘元的營業稅,並在105年2月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查到施姓配偶在103年2月間以變更保險契約受益人給兒子、提領郵局存款的方式惡意脫產,因此彰化分署也在今年3月2日聲請管收並裁准管收3個月,目前仍在管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