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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 13 日會同衛生單位前往稽查,在李男住處查獲140多瓶「丹楓之水」空瓶、瓶蓋、空紙箱等物,除其中 4 瓶由衛生局抽樣檢測是否符合相關衛生標準外,其餘均由保二總隊扣押,並清查產品下游流向資訊。李男和陳女訊後則依涉嫌詐欺、違反商標法等,分別以 5 萬元、 2 萬元交保。
食藥署指出,李男自行回收空瓶充填之包裝水均為每瓶 1400 毫升裝,其瓶蓋顏色為乳白色,而「丹楓之水」原瓶蓋顏色較淺呈半透明,藉此區別辨識仿冒品及真品。
食藥署表示,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規定,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李男的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高雄市衛生局已命其限期改正,若屆期仍不改正,可處新台幣 3 萬元至 300 萬元罰鍰。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回收礦泉水「丹楓之水」空瓶,清洗後填入簡易過濾的自來水,販賣到小吃部、餐館、酒店等,時間長達10年。圖為充填瓶裝水機具。(食藥署提供)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傳真107年3月16日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回收礦泉水「丹楓之水」空瓶,清洗後填入簡易過濾的自來水,賣到小吃部、餐館、酒店等,時間長達10年。正版礦泉水瓶蓋為半透明(右),仿冒則為乳白色(左)。(食藥署提供)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傳真1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