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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先生認為,台灣是民主社會,每個人都有自己看法,若不認同,應該要去反駁對方,提出自己的見解,而非謾罵、羞辱。「既然你這樣沒教養,那我就請律師跟你上法院,讓檢察官、法官來跟你聊禮貌這兩個字。」
他接著指這是機會教育,利用這機會來讓所有網友明白,「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看法,但你必須尊重他人表達的權益。」並直言,網路上可能很多人沒時間跟你跑法院,但我不一樣,我公司有吳律師跟許律師,反正告你我也不用上法院,就讓律師帶你進入紳士、淑女的情境。
同時,陳延昶表示,自己告過不少人,看了太多鍵盤打的多凶狠,但被警察傳喚到案,上個地檢署看到檢察官,每個都秋不起來。他暴氣怒嗆:「『吉』一次,讓你們知道『尊重』真的不難。」
此外,陳延昶也在另篇貼文中直接開嗆酸民,「告訴我,守法很難嗎,蛤?我請大家遵守交通規則,開車騎車小心注意安全我是哪裡說錯要被你們霸凌?」「有禮貌文明討論很難嗎,蛤?跟你意見不同就怒罵,嗆,有毛病阿?」「意見不同就要提出看法來反駁,而非叫人閉嘴,辱罵。」
消息一出,許多網友紛紛支持 486 先生提告:「超支持!!讓哪些愛污辱,愛嘴的有跑不完的法院!!讚!!」「網路發言本來就要負責,可以表達不同意見,但謾罵就要付出代價」、「吉(意即「告」)給這些酸民知道一下輕重」、「機會教育,讓大家知道網路說話也不是可以為所欲為的!」「 認同+ 1 ,真正的民主是不傷害別人,尊重不同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