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今(20)日在桃園國際機場,又查獲搭乘CA-185班機從大陸北京返國的本國籍黃姓旅客,以託運行李攜帶豬肉製品淨重為2公斤,因未據申報,選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經該關移請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由於中國大陸屬非洲豬瘟及禽流感疫區,因此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及第45條之1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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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關進一步指出,豬肉製品是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的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若違反相關規定,應依同條例第38條之1規定沒入銷毀,另依第45條之1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台北關也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的動物產製品入境,尤其中國大陸正值非洲豬瘟疫情肆虐,鑑於該病毒目前並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治療,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嚴重影響國內畜牧業及其相關產業,民眾切勿為逞口腹之慾,以身試法。

顏真真編輯記者

從平面媒體、雜誌主編再到網路媒體,擁有超過20年財稅金融採訪資歷,不僅見證過國內卡債風暴、本土金融危機、全球金融海嘯,還有台灣金融發展過程,從多次金融改革到金融整併,甚至台灣史上首次金控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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