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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卿惠研判,應是噪音問題與流程方面之誤解,才導致該民眾情緒不滿,但1999在接獲通報後,分派給相關單位,皆會要求於當天立即處理。
里長陳建宇崩潰的影片被PO上網,眾人都大罵飼主不該這麼任由狗吠擾鄰;陳建宇說,打了10多通電話,相關單位都回應無法解決,才會氣的失去理智。
陳建宇表示,失態了,他解釋,該民宅深夜狗吠噪音擾鄰已多年,附近住戶大多是退休老師或長者,不好意思直接反應給當事人,他急於想透過公權力解決,才會情緒失控;而此事引起軒然大波,飼主已將狗移走,也清洗巷道的狗糞便。附近居民說,這次解決了,不曉得哪天又會重演。
鄰近居民說,該戶民宅的狗每晚11時過後開始吠,若飼主回家,狗吠情形會稍微好一點,但只要飼主沒回來,就會一直吠叫到早上才停止;而飼主多是凌晨3時才回家,這樣已超過3年,周邊住戶經常向里長抱怨、投訴。
鄰近居民無奈地指出,市府相關單位處理方式及態度令人難過,因程序太過複雜,狗都是深夜才吠叫,白天處理都是安撫情緒而已,警察單位也無能為力,希望市府相關單位能告訴市民該如何解決。
環保局指出,犬隻等動物聲響不屬連續性,為不易量測噪音,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可由警察機關依法規處理,警方先受理民眾申訴檢舉案件,倘案件情節重大或當事人不願配合積極改善,可將全案移送動保法執行單位,依法將製造噪音動物沒入,以維護民眾生活安寧,並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規定處罰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