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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事故發生在7月31日晚間20時許,海巡署金馬澎分署118專線接獲金門瑞芳海運公司的報案,指稱公司所屬的散裝貨輪「友泰一號」於料羅南南東方19.5浬處(禁限制水域外)與陸軍艦發生擦撞,對方欲連船帶人押返廈門調查,船員憂心一旦被帶回對岸恐怕無法善終,請求海巡單位即刻前往救援。
金門海巡隊組主任陳建文指出,海巡署於21時45分成立應變中心,並通報國安會等相關單位後,立即派遣線上「10053艇」及「10039艇」趕往現場戒護,同時透過無線電與肇事陸艦取得通聯;此時對方表示船尾受損,需進港維修,以維航安,且不同意停船接受蒐證後,即未再回應。
陳建文研判,當晚天色昏暗,「友泰一號」正準備往金門料羅港開往高雄,與由南往北的陸軍艦航線交叉,接近時又沒有利用無線電協調,且無採取國際的避撞措施,才會發生擦撞事故;中部航港局簡任技正鄭志文說,「友泰一號」貨輪暫時停料羅港外海錨泊區,後續必需通過航港局的安全檢查才得復航。
若船公司欲依海事糾紛的處理機制,並提出海事鑑定,航港局會調閱「友泰一號」上的AIS(自動識別系統)資料,透過資料的判讀,釐清肇事的責任;惟陸方軍鑑航行中皆會關閉AIS系統,依靠單方面資料所判讀出的數據,準確度恐怕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