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橋塌 新光承保超額責任險單一事故理賠上限1.2億

▲南方澳大橋倒塌意外,由新光產險承保超額公共意外責任險,單一事故理賠上限 1.2 億元。(圖/記者陳明安攝)
▲南方澳大橋倒塌意外,由新光產險承保超額公共意外責任險,單一事故理賠上限 1.2 億元。(圖/記者陳明安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宜蘭南方澳跨海大橋發生倒塌意外,造成多人重傷及漁船毀損,金管會保險局今(1)日表示,交通部航港局有投保「商業火險附加地震颱風洪水險」,保額是1.25億元,由旺旺友聯承保,但也另外向新光產險投保超額公共意外責任險,單一事故理賠上限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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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指出,航港局除投保商業火險之外,也另向新光產險投保超額公共意外責任險,其投保範圍不是只有一個港區,範圍包括基隆、台北、蘇澳等3港區的港務場所,整體每一事故最高理賠上限1.2億。

但超額公共意外責任險的除外責任是天災,因此整個事件還是等事故原因釐清,若最後判定是人為疏失,像是設施瑕疵等管理維修失當,公共意外責任險就可能啟動理賠,賠償人員跟財損,單一事故最高理賠上限1.2億元。

當然,保險局表示,橋斷最後若判定是因颱風、洪水、地震、火災,旺旺友聯產險承保的商業火險附加地震颱風洪水險,就可能啟動理賠。

至於傷者保險狀況,保險局說,由於還沒有受傷名單跟傷者的身分證字號,如果航港局提供資料,產、壽險公會將主動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查到保戶資料也會通報給公會,公會也可以找到投保紀錄,並通報其他保險公司。

此外,據保險局了解,南方澳跨港大橋未投保完工土木工程險,其主要是保工程完工後,工程本體若遭到損害後是否產生危險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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