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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市府不到一年就查到中火7次放流水超標,,惡性重大!還要民眾犧牲忍耐到什麼時候?中央政府還責怪地方不應該積極查緝?被稽查的民間業者或民眾怎麼會服氣?可惜到現在為止,沒有看到中央或中火,向國人、向中部、向台中市民說清楚、講明白為什麼會長期排放各種有毒汙水?
盧秀燕提到,只看到中央、經濟部及台電不斷拿地方政府嚴格查緝,就是找麻煩、就會影響發電量來恐嚇民眾;這種漠視民眾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態度,令人失望。市府期待、也真心奉勸中央及台電有所回應,展現態度。
此外,針對台電指出市府未提供意見陳述機會就直接開罰,懷疑是「為罰而罰」。環保局說,市府9月首次查獲中火放流水「硼」超標24倍,10月主動稽查竟又發現其它兩處放流水口「硼」超標26、28倍,為避免中火持續排放汙染,影響市民健康,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不再提供台電陳述意見機會,直接裁罰。
環保局指出,所謂改善期,是指現在處分書送到以後,直至台電承諾的改善期,因此,「並沒有在改善期內還繼續處罰的問題」!另也重申,市府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書,並於12月完成改善,改善期間仍將持續抽查放流水質,汙染濃度不得高於前次抽驗數值,改善期滿後則須符合放流水法定標準,市府將正式複查,若再違規將連續重罰,不排除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