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在達成諸多條件後,就可以跟澳洲政府申請 PR 改為永居簽證,但原 PO 也補充,「這則新聞說他們時薪才 16 澳幣,職稱是摘採水果,請問有可能達到年收入 53900 澳幣嗎?」
原 PO 也提到「 417 才是大家很常聽到的打工度假簽證」,更補充說明「這之中很可能有其他的點,也許他們之中有其他協議,不管是當事人還是記者都沒有寫出來
因為這牽涉到可以移民澳洲的 457 簽證」。
最後他也以旅澳七年的經驗推測,「合理懷疑應該是雇主擔保沒搞好,沒拿到最後的永居簽證留不下來,這幾個人不爽,最後訴諸媒體決定玉石俱焚」。(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