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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指出,和岳母同住的優點為有人煮飯、跟老婆要去運動時岳母幫忙顧小孩、房貸支出差很多;缺點為畢竟不是自己父母,會被人說賴在娘家,以及沒自己的房子。若是自己買房的優點,優點為脫光在家都沒差,家裡隨便搞;缺點為房貸、要自己煮飯、和老婆只能輪流去運動,一個人要留守顧小孩。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紛紛回應「會買,但不一定會搬」、「先買來出租,等小孩大了要自己的空間再給他住」、「不買,又不是沒地方住,這麼喜歡繳房貸?」「不用買,會閒言閒語的就是沒人可以靠呀」、「都什麼年代了,還在在意閒言閒語?我不少同事朋友也都住娘家」;但許多過來人卻認為,有人帶小孩是無價的優點,勸退原 PO 「會幫忙帶小孩當然不要買,到時還要保母費」、「有人幫忙肯定好很多」。(編輯:賴詠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