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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鈞呼籲,《反滲透法》應該選後交給新民意決定,如果不交給新民意,至少1月11日選完,還有20天的時間,再好好理性的來討論,可是民進黨完全不接受,而且是今天就要強制通過。他更以已經過世的記者郭玫蘭為例,2014年2月,受郭玫蘭到搜索,第二天都以頭版報導共諜案,10個月後,她收到一只不起訴通知書,現在有誰還他公道?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譴責蔡英文總統欺騙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一個當著全國民眾的面公開宣示《反滲透法》可以好好討論的蔡總統,如果都可以信口開河、說話不算話,到底台灣人民為什麼還要把票投給她?
陳怡潔質疑,民進黨硬要在今天通過《反滲透法》,就像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推《逃犯條例》修法時一樣,林鄭告訴香港《逃犯條例》只是要補足法律不足,結果變成長達好幾個月的抗爭,蔡英文要過《反滲透法》,也是要彌補國安五法的不足,難道蔡總統不怕真的就跟林鄭月娥一樣,讓「昨日香港,今日台灣」也因為通過反滲透法惡夢成真嗎?
立委周陳秀霞表示,中、港資在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都有規範,根本不能做政治上、政黨或協助選舉的資金挹注。「反滲透法」的制定,將導致台商做生意,卻落入「反滲透法」規範的範圍內,輕則行政機關騷擾不已,重則無辜入罪,「以後共諜烏龍案會源源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