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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品妤說,反而是李永萍號稱不知情,但是警方報告裡寫得非常清楚是她的特助報案,更傳出是造假證據去報案,只拍了一張照片,故意把名字截掉說有「黑函」在發,目的就是要先把文宣扣下來不想把內容散發出去,一個合法的文宣,李永萍到底在怕什麼?
賴品妤說,李永萍也沒有辦法反駁文宣上的內容,例如她在二胎貸款的地方解釋了一堆,但是判決中就有寫說,當時她確實是在脫產所以才需要趕快扣押她的財產。一個候選人要出來選舉本來就要受到選民公開的檢驗,現在的狀況就是經過檢驗李女士還是在扯謊、胡言亂語。「所以我們認為,既然這份文宣早已是公開的資訊,不如就直接在臉書放上QR Code讓每個人都可以到便利商店印下來,她不讓我們發,我們自己和我們的支持者就來發。」賴品妤說當對手要出這種做偽證的奧步時,自己對於選情反而更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