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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表示,對這幾位被告而言,殺人不是他們的目的,而是沉浸於「凌虐」女童的樂趣﹔被告當時將女童送醫的目的並不是要救她,而是一種「拖延」,是不想讓其犯行太快追查到他們身上。
被告李嘉偉與何耿賢兩人當庭懇求法官給他們自新的機會,回家陪家人,女童阿嬤當庭發怒,「他們憑什麼?」。
何耿賢哽咽表示,「我真的沒殺人的犯意」,當時也曾試圖要他們停止,但又害怕嬰靈作祟,被恐懼佔據,導致無法明辨是非;何耿賢說,他曾要求女童生母將女童帶走,但薛彗昀表示那樣做沒有用,嬰靈還是會殺了大家。
「我真的沒想過要殺人,被害人家屬可能不會原諒我,但我願意用餘生,努力賠償被害人家屬」,何耿賢當庭懇求法官給他機會,他想要回家陪母親度過剩下的日子。
李嘉偉說,他要向大家道歉,他知道被害人家屬不會原諒他們,他會設法彌補,請法官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他想早點回家陪伴家人。
「請法官給妹妹(指女童)一個公平的審判」,女童阿嬤氣憤地說,他們這幾個憑什麼要求重新量刑?「妹妹有機會反駁嗎?」,請問,誰給妹妹機會?這幾個人憑什麼要求一個機會?女童阿嬤指出,至今仍完全感受不到這幾個人的悔意,「他們要為自己說的謊負責,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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