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高雄氣爆二審榮化前董座無罪 3市府官員有罪

▲2014年7月31日發生的高雄氣爆案,釀32死321傷,是全台史上最嚴重的石化氣爆案。(圖/記者郭俊暉攝)
▲2014年7月31日發生的高雄氣爆案,釀32死321傷,是全台史上最嚴重的石化氣爆案。(圖/記者郭俊暉攝)

記者郭俊暉郭凱杰/高雄報導

震驚社會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的高雄氣爆案今(24)日二審宣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改判前高雄市府秘書長趙建喬3年6個月,而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原本一審判處4年徒期,二審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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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院發言人庭長蔡國卿表示,高雄氣爆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前高雄市府秘書長趙建喬等3人,2年6個月至3年6個月徒刑。(圖/記者郭俊暉攝,2020.04.24)
▲高分院發言人庭長蔡國卿表示,高雄氣爆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前高雄市府秘書長趙建喬等3人,2年6個月至3年6個月徒刑。(圖/記者郭俊暉攝,2020.04.24)

這起石化氣爆案共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被告前高雄市府秘書長趙建喬(當年負責氣爆箱涵驗收)、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12人,高雄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高雄地方法院2018年5月間宣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趙建喬、李謀偉等人4年至4年10個月等徒刑﹔二審今天判趙建喬3年6個月、高市前下水道工程處工程員邱炳文3年6個月、下水道工程處副工程司楊宗仁2年6個月。


▲高雄氣爆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前高雄市府秘書長趙建喬3年6個徒刑。(圖/記者郭俊暉攝,2020.04.24)

案發當時,高市前鎮區凱旋路、二聖路和三多路等處因石化原料外洩引爆陷入火海,道路遭炸翻,沿線房屋被炸毀,是國內有史來最嚴重工安事故,高雄地檢署12名檢察官組專案小組共同偵辦。

高雄地檢署專案小組偵結,認定氣爆案肇因是23年前高市府在凱旋路、二聖路口設下水道箱涵時,明知現場有中油、中石化等所屬管線,卻未依規定遷移而讓管線被包覆在潮濕箱涵內;李長榮化工多年後取得管線所有權,因長年未檢測維護,導致管線鏽蝕,案發當天華運公司藉管線運送丙烯給李長榮化工大社廠時,因丙烯從管線破口外洩,引發重大氣爆工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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