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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七月處理一起自強號補票糾紛時,遭鄭姓凶嫌持刀殺害,因傷及內臟失血過多宣告不治。嘉義地院今宣判,被告無罪,可50萬交保,但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
鄭文燦表示,此案牽涉司法獨立審判,肯定會引起社會很大的討論,警察依法執行勤務的過程中,遇到這種攻擊,卻被判定為精神病患所為,這個認定是否太寬鬆,仍有討論空間,「精神病患在國際公約是說不能判死刑,最多是這樣,兩公約是說不能判死,但此案是判無罪,對社會來講很難接受。」
鄭文燦指出,按照聯合國的兩公約,精神病患沒有判死刑的情況,但這個案子剛好180度逆轉,是判無罪,「如果說這種隨機殺人的事件,可以用精神病患的理由逃脫刑責的話,我想對於員警在內,我們的一般國民的人身安全都是一個不定時炸彈」,除了表達支持警政署依法提出上訴,鄭說,每個個案的裁量背後一定有一個社會公平正義的刑法準則,希望能夠讓各個判決符合社會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