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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佳微說,之前要求市府修訂外送員自治條例,除了保障外送員權益,更重要的是在食安問題的管理與釐清來做一個規範,結果市府明明有能力卻自斷手腳,不願意額外去訂定自治條例。倘若外送食品要是發生衛生安全的問題,如果造成食物中毒,究竟是外送員運送途中導致食物酸壞,還是店家原先就在衛生上就有問題,責任是不是有可能難以釐清?
市長盧秀燕表示,市府配合中央政策,勞工局已訂定「台中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計畫」,要求雇主及外送平台業者遵守法令,保障外送員勞動權益;同時也依據食藥署「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規範」,加強外送食品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用餐安全。
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市府自去年即與食藥署合作,進行「美食外送平台稽查專案」,截至今年4月底止共稽查外送員及車輛150車次及配合外送平台餐飲店家34家,不符規定的店家已要求限期改善,加強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