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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按縣市別統計,以新北市815對最多,台北市633對居次,高雄市534對排名第三。以國籍分別,4021對伴侶中,雙方均為國人者有3832對,占95%;而國人與承認同性婚姻國家的外籍人士結婚者,則有189對,占5%,其中外籍人士國籍包含17個國家,以美國80對最多,加拿大21對其次,澳洲17對第三。
內政部指出,國人已逐漸接受同性結婚,展現更加包容多元、尊重與重視平權的社會。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所做民調,同意同性伴侶應該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者由2018年的37.4%增至今年的52.5%,提升了15.1%%。至於同性伴侶結婚會破壞家庭制度與倫理的看法,不同意者也由2018年的38.7%增至今年的51.8%,提升了13.1%。
而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的跨國同婚,依據現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國人不得與持有不承認同婚國家國籍者完成同婚登記,內政部表示,此部分仍有待相關努力突破限制,不過伴侶們仍然可先向戶政機關申請同性伴侶註記,以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