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場所強制戴口罩 指揮中心:必要時由地方政府予裁罰

▲指揮中心今(26)日宣布,即日起強制民眾出入這八大類場所務必戴口罩。(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今(26)日宣布,即日起強制民眾出入這八大類場所務必戴口罩。(圖/指揮中心提供)

編輯林莞茜/綜合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全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8月5日要求民眾出入八大類場所務必配戴口罩,部分地方政府跟進,規劃相關辦法要求民眾落實否則將予以裁罰,指揮中心今(26)日再強調,國內社區雖目前相對安全,仍需加強宣導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針對地方主管機關公告的相關罰則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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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表示,我國防疫有成,連續多日無本土病例,指揮中心自6月7日起放寬國內防疫措施,不過卻發現近期民眾警戒心下降,整體防疫新生活運動落實情形不盡理想。

有鑑於國際間疫情持續升溫,加上近來國內境外移入及疑似本土感染病例發生,指揮中心於8月5日提醒民眾,在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的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配戴口罩,並列舉了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競賽場所、宗教場所、娛樂場所及大型活動等。

指揮中心強調,國內社區目前相對安全,現階段仍以加強宣導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同時勸導民眾配合在這八大類場所配戴口罩為主。惟地方主管機關如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規劃或已公告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及訂有相關罰則」,指揮中心原則予以尊重,該等縣市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將公告內容函送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也提及,未來如果國內疫情升溫,有縣市或特定場域出現感染源不明的本土病例時,考量這些場所發生不特定對象或群聚感染的風險較高,需提高對於配戴口罩之強制力,將要求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罰則,並對屢勸不聽者依具體情節裁罰;倘疫情更趨嚴峻,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持續增加,且涉及多數縣市或場域時,將由指揮中心評估並宣布全國性之強制措施,以阻斷傳播鏈。

該八大類場所分別為醫療照護機構,像是醫院、診所、照護中心;大眾運輸,包含公車、客運、捷運、鐵路;賣場市集部分為百貨公司、賣場、夜市、傳統市場等;教育學習場所為補習班、安親班、K書中心;展演競賽場所有電影院、音樂廳、體育館、遊樂場;宗教場所為寺廟、教會禮拜;娛樂場所則涵括KTV、遊藝場、酒吧與舞廳,以及像是遶境、遊行的大型活動。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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