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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獲情資後,經由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協助清查相關可疑案件,並報請臺中地方檢察署秋股洪佳業檢察官指揮蒐集該詐欺集團詐保具體事證,發現詐領金額達新臺幣2,200萬餘元,涉案人數多達20餘人,假車禍地點分佈清水、豐原、大甲、霧峰等地。警方蒐證認時機成熟,由檢察官指揮於109年9月3日執行搜索查緝行動,拘捕黃姓主嫌及共犯計21名到案,查扣瑪莎拉蒂、BMW及LEXUS等高級轎跑車4部、相關詐保與理賠文件等證物,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偵五隊隊長賴英門表示,該類型假車禍詐保案件,除詐欺金錢造成保險公司損失外,且隨機高速猛烈撞擊停放路邊無辜民眾車輛,對民眾財產亦造成損害,亦可能對路過人車造成生命危險;警方呼籲,詐欺行為乃一罪一罰,共犯與主嫌均同罪,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勿受利誘充當人頭車主或冒名頂替駕駛人身分,引禍上身,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