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界壩放水釀4死需國賠?藍議員:罹難者沒違法 網戰翻

▲武界壩13日發生露營民眾被溪水沖走意外,釀成4死悲劇,而到底該不該「國賠」?外界看法歧異。對此,北市議員羅智強在臉書怒轟「詆毀死者,不怕有報應?」他更強調「罹難者沒有違法!」(圖/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武界壩13日發生露營民眾被溪水沖走意外,釀成4死悲劇,而到底該不該「國賠」?外界看法歧異。對此,北市議員羅智強在臉書怒轟「詆毀死者,不怕有報應?」他更強調「罹難者沒有違法!」(圖/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仁愛鄉武界一線天13日發生露營民眾被溪水沖走意外,釀成4死的人間悲劇,而到底該不該「國賠」?外界看法大不相同。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今(15)日在臉書怒轟「詆毀死者,不怕有報應?」甚至3度強調「罹難者沒有違法!」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羅智強發文引用「承理法律事務所」李岳洋律師的解釋,認為「危險不代表違法」,當地警察局與水利署都坦承於河床露營「無法可罰」,也就代表「無法可管」;事故地點也並不是《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禁止進入的「危險水域」;警示牌的內容「敬請勿入溪中」,明顯是沒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而非民眾有義務遵守的行政命令,不能說民眾違法。羅智強痛批「如果各界都認為,河床應該禁止露營,為何遲至今日都尚未立法規範? 這樣的立法怠惰,比意外本身更讓人擔憂。」

且再依據《武界壩水庫運用要點》,「本水庫實施防洪運轉或調節性放水,應於一小時前發布洩水警報,並通知本部水利署、本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集集攔河堰管理中心、本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法治村派出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水里分駐所、南投縣消防局、南投縣消防局水里消防隊等機關轉知所屬相關單位及下游居民,加強防範。」

▲台電武界壩疑似電動閘門故障,竟無預警的直接異常放水,造成台中市太平區的2戶人家,在溪床紮營過夜,被直接沖走,3死1傷的人間悲劇(圖/柳榮俊翻攝2020.9.13)
▲南投仁愛鄉武界一線天13日發生露營被溪水沖走意外,造成4死的人間悲劇。(圖/柳榮俊翻攝2020.9.13)

羅智強說,若台電放水有依規定事前發布洩水警報,就有可能避免這次的不幸事件。在河床上露營的行為當然不值得鼓勵,但本次意外,並非因為罹難者的過失,而是來自台電違反法規,無預警放水之作為。他並質問「難道現在的台灣,變成國營事業只要花幾千萬請公關公司,害死四條人命也沒關係?」

這番話一出,網友隨即議論紛紛「這次的事我不能認同。有警語就表示之前發生過類似案例,所以要民眾小心勿進,台電也是有錯,但國賠我不認同,國賠法律可不可以修一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賠!」「請問台灣有水域的地方哪裡沒有告示牌?連游泳池都有,這行政警示標語是要我們小心注意,並沒有法律效用,難道有水的地方我們就不能去?這次事件是台電嚴重疏失,不是天災,台電要負起絕對責任」、「第一次無法認同你,高壓電線不要碰,碰了被電你沒有違法,但就是要自己負責」、「台電應通知而未通知,別說是露營,若當地居民的孩子剛好在河床上玩,後果也是不堪設想」。

另還有人認為,「這告示牌內容,恐怕已成了各自解讀了。請勿入溪中,已警告放水危險。但隨時會排水,卻太含糊了。往者已矣,來者可追,請有關單位,亡羊補牢,立即更明確說明,改善更清楚的告示。」(編輯:許苡晴)

▲羅智強臉書全文。(圖/翻攝自羅智強臉書)
▲羅智強臉書全文。(圖/翻攝自羅智強臉書)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