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華網藝術詐欺案延燒 李永得籲法院從速判決

▲文化部今(24)日召開全華網藝術詐欺案聲明記者會,邀請受害藝術家、義務律師團代表、藝文公協會及國藝會代表等共同出席。(圖/記者黃仁杰攝,2020.09.24)
▲文化部今(24)日召開全華網藝術詐欺案聲明記者會,邀請受害藝術家、義務律師團代表、藝文公協會及國藝會代表等共同出席。(圖/記者黃仁杰攝,2020.09.24)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及錦江堂基金會負責人林株楠自100年起,涉嫌利用文化部名義詐欺藝術家取得著作授權案,文化部今(24)日召開聲明記者會,邀請受害藝術家、義務律師團代表、藝文公協會及國藝會代表等共同出席,文化部長李永得發表聲明重申,林株楠騙取的藝術家同意書應屬無效,呼籲檢調求請法院從速判決,嚴懲林株楠詐欺刑責,同時聘請律師協助藝術家提出民事的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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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株楠自100年起,假借文建會、文化部辦理名義辦理「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與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出版「新銳藝術家專輯」,藝術家在不知情下,簽下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文化部自106年即將全案依法移送檢調偵辦,義務律師團與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亦協助藝術家提告,終於在去年8月以詐欺罪嫌起訴林株楠等人,但至今尚有多位藝術家為官司及授權問題所擾。

李永得提出4點聲明指出,全華網公司和錦江堂文教基金會的兩本著作只是申請文化部補助,雙方並無委任關係存在。而透過不當方式取得各種版本同意書,無論是否經檢察官搜索扣押,都是侵權行為產物,依智慧財產法院就劉國松案確定判決,契約關係不存在而自始無效。

李永得呼籲檢調,求請法院從速判決,另外也提醒可能被騙簽下本案不合理同意書的藝術家,主動向文化部通報窗口聯繫,文化部將持續提供法律協助,同時也聘請律師協助藝術家提出民事的集體訴訟。

文化部表示,至今已有近百位藝術家對全華網公司提起刑事告訴,另有多位藝術家以民事訴訟,訴請確認與全華網公司間不存在授權或讓與著作權的契約關係。其中,水墨畫家劉國松於今年7月由智慧財產法院作成第二審確定判決:全華網及林株楠對藝術家劉國松之美術著作專屬授權不存在、美術著作之代理銷售關係不存在、美術著作之著作及圖檔委託銷售酬金請求權不存在。

而水墨畫家黃磊生於100年過世後,全華網公司、林株楠以握有其著作專屬授權同意書為由,在105、106年間對所有有出售其畫作的下游畫廊、拍賣公司、展示中心等持續興訟,主張侵權及賠償,提起訴訟計9案,但後來均由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文化部指出,包含劉國松及黃磊生的判決或不起訴案例,對數百位身陷簽下全華網公司不法同意書疑雲的藝術家們,都極具保障的價值。

李永得強調,「我們常常說藝術發展,如果連藝術家的權益都沒辦法保障,我們奢談藝術發展完全是空談,所以文化部決定挺身而出,一方面也跟藝術家道歉,因為我們來晚了,所以讓正義到今天為止還沒有彰顯,接下來我們會全力捍衛藝術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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