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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弘國5月23日向網友透露,已就廣告小妹攻擊自己一事向台北地檢署遞狀紙,北檢也在偵辦中,不過檢方受理賴弘國案子後,因多次傳喚廣告小妹未到案,已依妨害名譽罪對廣告小妹發布通緝。
久居美國紐約廣告小妹,針對自己遭通緝,今(23日)稍早發聲明表示:「我於今年二月底回到紐約,疫情隨即爆發,期間未出境。身為外籍人士居住地非台灣的我,無收到任何傳票。一切相關事宜將交由律師處理。」
說明完後,廣告小妹不改其性,語帶譏諷再批賴弘國,「另外請知悉。追卦、爆卦,今後也是一樣不可少。渣渣的起手式就是提告封嘴,我偏不要。這些年我不斷被告誡:『不要惹事。』為什麼?世界會有那麼多渣渣就是一個又一個沈默堆砌起來的。」(編輯:楊穎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