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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郵局舊址將斥資4.04億元辦理「彰化市光復路郵局新建工程」,改建為地下3樓、地上6樓商業大樓,預計本月中旬進場拆除舊有建物,工期約30個月,新建物1、2樓規劃仍作郵局使用,3至6樓規劃經營影城、美食廣場以及健身中心,地下3層樓規劃為停車場,期能活絡並帶動舊城區發展。

彰化市公所強調,依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四項規定,經核准使用道路之範圍,仍應依本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建築物施工時,其建築材料及機具之堆放,不得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為確保交通順暢及公共安全,市公所表示,已行文縣府建設處,建議調整本案原核准使用道路範圍,於交叉路口留設適當截角至少4公尺,兩側透空式圍網至少應各設置5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