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論壇/決心不夠!賴中強:台灣離制憲越來越遠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律師賴中強表示,目前所實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是過去「老賊」所定。(圖/記者朱永強攝)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律師賴中強表示,目前所實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是過去「老賊」所定。(圖/記者朱永強攝)

記者賴志昶/台北報導

我國目前憲法是由1947年正式實行,各界對憲法是否仍適宜目前台灣社會,都深表存疑。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律師賴中強表示,這部憲法其中第一次的增修條文,是過去「老賊」定的,透過新制度制憲,對台灣人、台灣的下一代才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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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台灣制憲,賴中強日前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專訪時表示,台灣最適合制憲的時機是在1991年的「野百合運動」時期,當時1989年「天安門事件」剛結束,中國大陸在國際影響力最為低落,當時如果順利推動,遇到的國際聲援將是最大,遭到中方的壓力也勢必最小。 

如今時序過了近30年,台灣離「制憲」兩字越離越遠。賴中強指出,最大困難還是「決心不夠」,台灣不斷把問題往後延,但時機是不等人的,「我們不曉得下個時機何時到來?」第二個台灣制憲最大困難,就是修憲門檻太高,也許某些爭議性較少的議題,譬如公民權降至18歲等,可以透過修憲產生,但要經修憲程序來達到新憲法產生,「我認為是悲觀的。」

目前,中華民國憲法有那些問題,讓賴中強認為急需制憲?他說,目前憲法在基本人權這部分,有很大破綻,當初這部憲法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所制定,僅保證最為基本的人權,但隨著時代更迭,憲法裡的人權意識也應該與時俱進;再來,憲法裡關於我國政府的組織,並未有明確規定,「我們連最基本的總統制、內閣制或是雙重首長制都搞不定,到底政權是屬於總統或是行政院長、總統要執政如何對民意機關負責等問題,都並未在憲法中說明。」

賴中強還提到,憲法中最急需修改,是關於國家自我定位,譬如說這個國家叫什麼名字?領土範圍到哪裡?國家的主權者是誰?這個國家的人民是2300萬台灣人民或是包含中國大陸的14億同胞?這些問題都應該在憲法中確立。

如果台灣真能走上制憲這條路,賴中強提出一個最適合我國目前民意基礎的道路。他指出,目前立法院裡的立委是由台灣人民所選出,這是社會的共識,所以由立法院提出憲法草案,是最可行的模式;也可以有折衷版本,由立法院通過一個制憲機制,再由這樣的機制來產生憲法。

賴中強強調,制憲是一個主權在民的展現,在國際間有許多模式可供依循,但沒有一定規則,最重要就是要有民主正當性,只要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完成制憲。

「中華民國這部憲法,不是台灣人民所定。」賴中強最後說道,所謂憲法七次增修條文,很多人說是包含國民黨、民進黨等台灣人民所選出的代表所推動,但其實其中第一次的增修條文,是「老賊」定的,「這些老國代在臨去秋波、垂暮之年,弄出自由地區、大陸地區、國家統一等詞。」並加諸在憲法中,一定程度框限了台灣國家主權發展的自由,「我們應該把這些放下,這對台灣人、對台灣之子的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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