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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港版國安法》議題,林鄭表示國安法為香港穩定帶來顯著效果,但社會部分人的「一國」意識有待提升,目前急切要就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在「修例風波」(反送中)過程中被檢控、廢涉及嚴重罪行的 18 歲以下人士,如果他們有悔意並承認犯錯,會考慮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香港政府 11 日以全國人大北京會議決定,以不擁護基本法、國安法等事由取消 4 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DQ )引起立法會剩餘 15 名民主派議員不滿,集體總辭。對於宣誓及聲明規定,林鄭在《施政報告》表示,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國人大會常務委員會擁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且對《基本法》實施具有監督權。
林鄭的報告形容,香港局勢的變化到了「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強調《港版國安法》、《基本法》都有益於穩定香港社會,並強調,香港市民仍然擁有基本權利和自由,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尊重保障人權這原則,不會影響市民繼續依法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等自由。
最後,林鄭月娥在報告結語表示,過去 1 年是她 40 年公務生涯中最嚴峻的時期,不僅承受人身攻擊,還對香港未來深感擔憂。但相信,不忘「一國兩制」初心,雨後一定會再見到彩虹,特區政府將會繼續努力控制疫情、振興經濟、重整社會秩序,恢復香港的國際聲譽,讓香港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