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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今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法官李賢宇(이현우,音譯)表示,趙主彬威脅、恐嚇、誘騙多名受害者拍下不雅影片,並將片子長時間散布予會員,導致受害者身分曝光,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依犯罪團體組織條例、非法散播等罪名,判他40年。(編輯:楊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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