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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當兩人討論到買房問題時,女友主張,房子登記她名下才有保障;原PO則反駁,彼此都是單親家庭長大「我也沒有保障吧?哪天吵架,妳不爽把我趕出家門怎麼辦?」然而女友仍堅持稱「我自己買房就好」,並拒絕房子由雙方共同持有,因為「房屋稅金地價稅會多收很多錢那些錢可以做很多事情」。
面對女友的強硬態度,讓原PO不禁抱怨,「我覺得她沒有把我納入她未來人生裡,就因為我賺的比她少她看不起我?她怕的我也怕啊?男女朋友講到金錢就傷感情了何況當夫妻呢?怎麼辦?」
不過完整遭遇曝光後,不少人則點破盲點吐槽,「故意不說是誰出錢是不是自卑」、「象徵式出些少錢,就想房子有你的名字,你的如意算盤打得真響」、「你要共同持有可以幫忙出至少1/3吧!不然今天角色對調,一樣沒道理!」、「你有本事賺的跟他一樣多,然後付的也一樣多再談共同持有吧」。
另外也有人給原PO實際建議,「維修可以自己跳出來做,不只6-10萬喔」、「你應該想辦法讓自己變70K,不是在那邊跟女朋友討價還價」。(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