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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上下架是商業協商機制。」NCC發言人翁柏宗今再次強調,依據相關法律,若要審查有線電視頻道及屬性變更,會函請地方政府審酌頻道是否能增進產業競爭力、內容是否具有多樣性或有其他公益性等,「我們沒有預設立場,都是依SOP來操作」。
至於因為頻道空缺,未來如何兼顧到消費者權益?NCC平台處專門委員黃睿迪指出,系統業者與消費者都有訂下契約,NCC會籲請業者維護消費者權益,依照相關契約,消費者如果要退費不需付出違約金;同時,NCC也會請地方政府,頻道異常是法律因素,僅是短期的異常,不應因此影響到明年度費務審議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