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釋遭法院拒絕 周庭:感到遺憾、身體狀況不是很好

▲周庭今日(12月9日)向法院申請保釋遭到駁回。圖為黃之鋒、林朗彥、周庭3人,於2020年11月23日前往西九龍法院應訊。(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周庭今日(12月9日)向法院申請保釋遭到駁回。圖為黃之鋒、林朗彥、周庭3人,於2020年11月23日前往西九龍法院應訊。(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林孝萱/綜合報導

香港民主派政黨「香港眾志」前成員周庭,因為時常用日文與網友互動,被日本媒體稱為「民主女神」。周庭與黃之鋒、林朗彥於 12 月 2 日被香港地方法院判決分別 10 個月、13.5 、7 個月個月徒刑。今( 9 )日周庭向法院提出申請保釋,法官認為周庭沒有顯示極高或合理上訴成功機會,決定拒絕周庭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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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香港媒體報導,周庭與黃之鋒等人被警方指控,去年( 2019 )6 月 21 日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署一事,周庭在法庭上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處 10 個月徒刑。今( 9 )日周庭透過資深律師駱應淦,申請保釋。

法官張慧玲聽完雙方陳詞後,認為申請人(周庭)沒有極高或合理上訴成功機會,決定拒絕周庭的保釋申請,法庭稍後會以書面形式解釋理由。對於保釋遭拒,周庭透過律師表示,感到遺憾及失望,同時因為尚未習慣獄中生活,身體狀況「唔喺咁好」但希望香港人要繼續關注在囚手足。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前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今天在法庭承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法官宣布下月2日判刑,各人還押監房看管。(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前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日前法庭承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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