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中央委員每年募百萬?柯文哲:要有組織、募款能力

▲身兼台灣民眾黨主席的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於黨內規定中央委員必須每年責任募款100萬一事,強調是希望強調是希望選出來的中央委員,是有組織與募款能力。(圖/台灣民眾黨提供)
▲身兼台灣民眾黨主席的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於黨內規定中央委員必須每年責任募款100萬一事,強調是希望強調是希望選出來的中央委員,是有組織與募款能力。(圖/台灣民眾黨提供)

記者丁上程/綜合報導

由台北市長柯文哲領銜成立的台灣民眾黨,23日通過「財務管理辦法」。其中除了黨員必須每年繳納500元黨費外,15席中央委員、7席中評委及黨公職都有募款責任額,而其中最高的中央委員每年100萬元,也引發黨內不少基層議論,認為柯文哲當初號召素人從政的民眾黨,未來恐怕會因為募款壓力而得向企業靠攏。對此柯文哲今天上午參與民眾黨嘉義總服務處成立茶會時,表示訂定該規定,是希望選出來的中央委員,能夠有組織與募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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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眾黨內部23日通過的「財務管理辦法」,除了訂定民眾黨員必須開始繳黨費外,針對黨、公職人士也訂定「募款責任額」。其中最高的是中央委員,每年得募款100萬元、中評委則是20萬元、不分區立委60萬元,公職候選人則於選舉前一年訂定;黨提名的公職候選人,當選後必須上繳3分之1選舉補助款,逾期未繳納者將停權處分。

不過針對責任募款額的部分,卻引發不少黨內反對聲浪。直言過去民眾黨自詡超越藍綠、素人參政,結果現在中央委員得先背負100萬的責任募款額,恐怕不得不向財團靠攏。此外,民眾黨政治獻金目前還有4000多萬元結餘,並非財務困難。

對此身兼台灣民眾黨主席的柯文哲表示,訂定募款責任額的目的,在於希望選出來的人,在地方上是有組織、經營能力的人,「並不是說我們要你先捐一百萬,才能來當中央委員,這個邏輯是不一樣的。」柯文哲說,「我們也是希望說既然黨設立了,它還是要有擴張的能力,所以要有組織跟經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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