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千批鄭文燦「萊豬市長」 桃市府:自相矛盾最壞示範

▲孫大千今天在臉書發文,批鄭文燦竟然容許桃園市民去吃台灣豬都不吃的東西,就算被稱為是「萊豬市長」,也只能說是實至名歸。(圖/翻攝孫大千臉書)
▲孫大千今天在臉書發文,批鄭文燦竟然容許桃園市民去吃台灣豬都不吃的東西,就算被稱為是「萊豬市長」,也只能說是實至名歸。(圖/翻攝孫大千臉書)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中央開放萊豬進口,並明令宣布各地方政府以地方自治條例訂出的萊克多巴胺領檢出的反制不具法律效力,桃園市長鄭文燦日前也曾受訪表態,中央已有萊劑容許值標準,在容許值內都符合規定。國民黨前立委孫大千今(4)日在臉書發文,批鄭文燦竟然容許桃園市民去吃台灣豬都不吃的東西,就算被稱為是「萊豬市長」,也只能說是實至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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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千在臉書發文表示,鄭文燦的態度傳遞了幾個訊息:第一,萊豬將可以在桃園市流通販賣。面對各式各樣的餐飲小吃和豬肉加工食品,桃園市民將會徹底陷入萊豬風暴之中。第二,相較於其他地方政府零檢出標準的抽檢,桃園市以中央政府容許值作為標準的抽檢,只不過一場政治秀而已。第三,鄭文燦根本沒有把桃園市議會的決議當作一回事,如果桃園市議員還可以忍氣吞聲,那將是莫大的恥辱。第四,面對中央賣台,地方放水的情況,桃園市民對鄭文燦不必再存有任何期待,只能夠自求多福了。

針對孫大千臉書所言,新聞處長詹賀舜回嗆孫的發言「是以泛政治化的指控來蹭聲量,也是把美豬進口無限上綱」,酸孫大千7前年與馬執政團隊支持美牛的萊劑標準,依照孫的邏輯,依法行政就是萊豬縣長、萊豬市長,「如果以此標準,孫大千是萊牛立委,馬總統是萊牛總統。」

詹賀舜表示,行政院否決地方議會的自治條例,統一美豬萊劑容許值標準,地方政府依照地方制度法必須依法行政,在法律未修改前或是釋憲未否決前,美豬萊劑容許值10ppb就是目前執法標準,與七年前馬政府執政時代,美牛萊劑容許值10ppb都是一樣的。

詹賀舜說明,以桃園市的統計,桃園市政府從103年到109年,抽檢的資料有200多件,有14件是有驗出萊克多巴胺(乙型受體素),但是都在10ppb的容許值範圍內,平均是在0.5到8之間,而7年來,各地方政府都是如此執行。詹賀舜表示,為了政治,可以扭曲事實,可以惡意抹黑,可以亂扣帽子,很遺憾孫大千事實上自相矛盾,做了一個最壞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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