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牧羊犬又冷又渴 動保處開罰飼主3000元罰緩

▲這隻邊境牧羊犬長期被飼養在蘆洲區的私有土地上,經常未提供充足飲水。(圖/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供)
▲這隻邊境牧羊犬長期被飼養在蘆洲區的私有土地上,經常未提供充足飲水。(圖/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供)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陳情,一隻邊境牧羊犬飼養在戶外鐵籠中,籠內並無提供飲水,加上適逢寒流來襲,邊境牧羊犬健康狀況令人擔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飼主仍拒絕改善飼養方式,遭以違反動物保護法處以3000元的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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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民眾指稱,這隻邊境牧羊犬長期被飼養在蘆洲區的私有土地上,經常未提供充足飲水,且張姓飼主已多次被民眾陳情不當飼養,包含長期關籠未將飼犬帶出籠外活動,環境不佳等;先前動保處訪查時,飼主解釋正在搬家中,狗籠水盆放在籠內被打翻,所以盆內沒有水,後來已用鐵絲將水盆固定,會帶犬隻帶到新家飼養,也答應委託親友帶飼犬散步。

近日寒流來襲氣溫驟降,動保處再派員現場稽查,發現水盆中確實無飲水,並要求飼主立即將犬隻帶回,移至較溫暖的室內飼養;地主知情後親自到場並配合動保處協助聯繫飼主,請親友協助到場將犬隻帶離安置,該名親友說自己平時會幫忙餵飼邊境牧羊犬,願意與原飼主聯繫,主動要求飼主將犬隻過戶給她,領養該犬隻登記成為新飼主。

動保處呼籲,飼主應善盡責任,提供寵物安全的生活環境,近日寒流頻繁來襲,請飼主注意寵物保暖情形,為動物提供舒適生活環境;且應為寵物提供24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違者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依法處以3000元至1萬5000元的罰緩,請飼主照顧寵物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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