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控趙少康違反廣電法要罰 江啟臣:中評委沒有決策權

▲NCC認為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當國民黨中評委違反廣電法,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力挺趙,指出中評委是顧問職,依法不在限制內。(圖/翻攝自江啟臣臉書影片)
▲NCC認為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當國民黨中評委違反廣電法,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力挺趙,指出中評委是顧問職,依法不在限制內。(圖/翻攝自江啟臣臉書影片)

記者吳承翰、呂炯昌/台北報導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日前宣布回歸國民黨,並表達參選黨主席意願,國民黨也頒發中評委聘書,為他參選之路解套,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趙少康違反廣電法中的黨政軍條款,最高可開罰200萬元。今(18)日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力挺趙少康,江指出中評委屬於顧問性質,在黨內不具有決策權,因此趙並未觸犯廣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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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規定,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NCC認為,趙少康持有中廣股權、又擔任國民黨黨職,若趙未出脫中廣股份,依法最高可開罰200萬元。

《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則更加明確指出「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之人員。但屬顧問性質者,不在此限。

江啟臣表示,國民黨章明定中評委屬於建議性質、沒有決策權,一年只有一次中評會讓中評委暢所欲言,主席在台下聆聽,並將中評委的發言紀錄下來給中央委員參考,「根據廣電法規定,趙少康是不在此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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