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若核電廠沒排放含氚廢水 願負法律責任

▲駐日代表謝長廷稱他的確說過台灣核電廠含氚廢水也排入海洋,若沒排放含氚廢水,他願承擔法律責任。(圖/NOWnews資料照)
▲駐日代表謝長廷稱他的確說過台灣核電廠含氚廢水也排入海洋,若沒排放含氚廢水,他願承擔法律責任。(圖/NOWnews資料照)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2日專電)有關日本決定兩年後將福島核電廠含氚的廢水排入海一事,駐日代表謝長廷今天在臉書表示,他的確說過台灣核電廠含氚廢水也排入海洋,若沒排放含氚廢水,他願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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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今天在臉書(Facebook)表示,關於日本福島核電廠的含氚廢水兩年後要排入海洋一事,立法院昨天砲聲隆隆的攻擊,他整理出指責他的3點。

包括1、不應把核電廠正常排放廢水和福島核電廠排放污水相提並論。2、不了解台灣的反應爐冷卻水並不含氚、沒放射物質,亂帶風向。3、媚日,不敢向日本提出抗議,應下台。

謝長廷說,立委接受並引用台電及原子能委員會的說詞,等於肯定政府,他是執政黨的公職人員,不能異議,比起他個人遭受扭曲誤會反而是小事。所以他可接受原能會説的,反應爐冷卻水不等於爐水,爐心滲漏的水有特別處理,沒危險等的說法。

他表示,但是現在國民黨的人已提告他犯罪,他不能裝傻説核電廠的廢水沒放射性物質或排入海洋的廢水沒含氚。

他寫道:「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肯定日本的做法 ,指出日本核電廠的含氚存量不及法國核能電廠的一個月。法國核電廠排放的也是一般的核廢水,那他們怎麼相提並論呢?他們沒專業嗎?重點是,不管什麼來源,核電廠廢水都要將放射性物質做處理,不能消除的氚,也要處理到降至標準以下,這是現在的規定。」

他指出,韓國外交部長鄭義溶18日赴國會答詢時表示,「如果日本排入海洋的核廢水確實遵循合乎IAEA標準的程序,沒必要堅持反對。」

此外,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院長李敏上週表示,如果日本真能做到國際標準,把水中放射物質全去除,僅剩含氚水(每公升含氚量不到1500貝克)排入海洋是可以接受。

謝長廷說,氚含量的國際標準是一公升水6萬貝克以下,現在日本說要採用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工法,做到一公升1500貝克,比標準低40倍。若能做到,沒人會抗議,但要等兩年後,才知能否做到。

所以,台灣方面只能質疑,聲明說不同意日本將福島核廢水排入海,並要求日本提供即時、透明的資訊、洋流動態路線,定期檢測。

他說,對他來講,抗議是最簡單的事情,寫張抗議書交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即可。現在除了中國以外,沒一個國家在抗議,只有質疑或是要求監督,台灣也一樣,符合國際常理。

他認為,中國為此事提出抗議,其實是因美日共同挺台而感到不滿,無處發洩,借題發揮而已,不必隨之起舞。(編輯:高照芬)1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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