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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強調,台灣菸害防制法已推行多年,早已宣導不能在室內或公共空間內抽菸,影響他人健康,更何況是在鎮公所這類公家機關內,身為服務公眾民意代表的里長、鎮長,更應以身作則,她說,沒有以身作則就算了,還要處罰勇於站出來指正的役男,「公開表揚都來不及了,竟然還要一次記三大過,公所處理的方式真的是匪夷所思,無法苟同」。
蘇治芬說,北港鎮公所還指責蔡姓役男,說他言行已超過自身職務應負職責,「難道檢舉違規還需要有職務才能檢舉嗎,身為主管機關的衛生局、政風處,都接獲檢舉報案了,怎麼會完全都沒有處理呢」,她說,可見雲林縣政府的螺絲,是一路從下面鬆到上面,「還是只要是背後有關係的人,在地方都可以目無法紀,為所欲為?」。
蘇治芬說,她絕對支持蔡姓役男的見義勇為,以及指正錯誤的勇氣,也希望雲林縣政府重新更正處分,否則只是讓民眾深感縣府不守法治、只重權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