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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監聽蒐証搜索,在嫌犯使用的車輛及住處搜索查扣含第三、四級毒品咖啡包共1023包(毛重6,374公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54包(毛重151.5公克)、現金新臺幣13萬餘元、磅秤、帳冊、毒品存量卡及工作手機、砂輪機等贓證物。
台中市刑大偵四隊調查,李姓與許姓兩名犯嫌在販毒集團中分別負責進貨、送貨、收帳等工作,主要由上游不知名犯嫌透過微信與「客人」聯繫交易,接獲「訂單」後,再以Facetime通知「司機」駕駛租賃車輛外送交貨,為了加快毒品補貨速度,負責管理毒品總量的李嫌還會親自以「行動餐車」的模式將分裝好的毒品現地送交負責外送的許嫌,全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9條第3項之販賣混合第三、四級毒品罪嫌起訴。
臺中市刑大表示,毒品咖啡包成分繁雜,混入數種毒品可能導致身體嚴重不良反應,嚴重甚至可能導致死亡,除呼籲家長多加留意孩子動態,如家中發現來源、包裝不明的咖啡及茶包,均需多加留意,適當介入與關懷,警方將持續針對毒品案件刨根溯源,推展斷絕供給之緝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