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災保險將納職業病 中署、凍傷都受保障

▲農委會輔導處長陳俊言表示,現將從事農務相關職業疾病,納入保險給付範圍,給予農民更大保障。(圖/行政院提供)
▲農委會輔導處長陳俊言表示,現將從事農務相關職業疾病,納入保險給付範圍,給予農民更大保障。(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黃宣尹/台北報導

農委會今(2)日在行政院會中就「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再升級,職業病納入保險給付範圍」提出報告。由於農民職災保險過去只給付因務農所致之職業傷害,現將從事農務相關職業疾病,納入保險給付範圍,給予農民更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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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輔導處長陳俊言指出,由於農業工作具多元性及特殊性,流行病學研究相對少,故參考勞工保險及職業傷病防治服務制度,將農民職業病的認定方式,分為「傳統職業病認定」及「擬制視為職業病」兩種模式。

陳俊言表示,「傳統職業病認定」部分,即比照勞工保險制度,將已獲得流行病學具體共識,因果關係明確者,正面表列為職業病項目,訂有認定參考指引,提供醫師診斷參考,例如:採收洋蔥致黴菌性角膜疾病、中暑熱衰竭、凍傷失溫、農藥中毒等11項。

另外,「擬制視為職業病」部分,陳俊言說,因尚未獲有流行病學具體共識,屬正面表列以外的其他疾病項目,將由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合作網絡醫院的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依醫理見解,協助個案評估,如經審查通過後,擬制視為職業病,提供農民職災保險給付。

陳俊言指出,農民職業病給付申請方式分為2種,屬正面表列為職業病項目者,比照目前農民職業傷害申請方式,由農民持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檢具診斷書,經由農會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但正面表列以外疑似職業病項目的申請方式,農民須至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合作網絡醫院就醫,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治個案評估後,開立職業病診斷書及評估報告書,併同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經由農會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陳俊言說明,農委會將持續強化農民職業安全教育,從瞭解農業工作職業災害的發生原因做起,建立農民職業安全意識,做到預防勝於治療,避免農民職業傷病的發生。他也強調,農民職災保險對於職業病的給付項目與職業傷害均相同,分為傷病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喪葬津貼及就醫津貼等4項。保險費暫時維持不變,依給付額度分為每月15元及增給傷害給付每月20元兩種級距;保險費率未來將依規定,定期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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