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管法改名氣候法 環保署10月預告草案

▲環保署今天表示,溫管法修法預計本月會提出修正條文進行預告及意見徵詢,將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納入修正碳定價,並儘速實施。圖為環保署長張子敬。(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今天表示,溫管法修法預計本月會提出修正條文進行預告及意見徵詢,將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納入修正碳定價,並儘速實施。圖為環保署長張子敬。(圖/環保署提供)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4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溫管法修法預計本月會提出修正條文進行預告及意見徵詢,將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納入修正碳定價,並儘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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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今年7月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2026年將對進口的高碳排產品課徵關稅。

立法院今天召開衛環委員會,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針對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及因應歐盟碳關稅進行報告並備詢。

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擬修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對國家長期減量目標、提升氣候治理、推動碳定價、強化氣候變遷調適等,都將納入修正,預計本月會提出修正條文進行預告及意見徵詢。

為因應CBAM,環保署表示,台灣應儘速實施碳定價,與其讓他國課徵,不如在國內徵收,可用於專款專用、加速產業低碳轉型,降低產品碳含量,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

根據環保署報告,增加徵收碳費,擬分階段對直接與間接排放源,依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徵收;碳費計算、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繳納期限、追補繳及免徵等,將在子法訂定。

環保署指出,徵收碳費將優先用於輔導及獎勵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事項,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及產業,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編輯:唐聲揚)1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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