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任何組織合法運作 不受國安法影響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說,任何組織在港合法運作,毋須擔心會受到國安法影響。(圖/翻攝自《香港 01 》)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說,任何組織在港合法運作,毋須擔心會受到國安法影響。(圖/翻攝自《香港 01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6日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說,任何組織在港合法運作,毋須擔心會受到國安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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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昨天宣布,年底前將會關閉香港兩個辦事處,有關決定是基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人權組織不可能在港自由運作,也不可能無懼政府的報復。

林鄭月娥今早回答記者對此事的看法時,作了以上表示。

她說,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有不同組織和人士都以此為由離港,但無人可以證實這是否是真正的原因,因此不能評論特赦組織的說法。

她強調,基本法保障市民的言論、集會和結社等自由,而實施香港國安法是為了預防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組織如果是合法運作,就毋須擔心受影響。

林鄭月娥並說,根據統計處今年6月公布的數據,在港設立辦事處或總部的大陸和海外公司數目並無減少,更破紀錄地超過9000家,另有國際和區域法律機構在港設立辦事處,這反映出香港國安法並無對合法的商業活動帶來阻嚇。(編輯:沈朋達)1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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