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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隨即表示「其實我找到了」,指這件事已經在法院經過多年審理、對質而釐清了。除附上「高」在法院的證詞文件截圖外,還節錄一段文字:
法官問:「被告謝長廷是否為調查局所謂線民名單的人?」
證人(高):「被告謝長廷和調查局的關係,我現在還弄不清楚,我當時是台北處的處長,當時有個同事叫謝育男,是黨政組,是負責跑市議會,謝育男有和被告謝長廷聯絡,這個我知道,但是我沒有看過謝長廷參加工作的任何證件或資料。」
謝長廷強調,這證詞「根本沒有說我是特務或線民的文字」,指謝育男在法庭則清楚說明自己跟他兩人是因其岳父關係,在議會認識,談得來,常聯絡,「並非佈建之線民,沒有填表或造冊,沒有化名或代號」,他只是他們要「爭取的對象」,而監控對象或爭取對象都算有工作關係。
謝長廷指出,高明輝在其他案件的說法也一樣強調「工作關係」和「謝育男聯繫」,並沒有提到特務或線民。謝長廷強調這件民事訴訟他是被告,他勝訴,已經確定多年了。
謝長廷再以「經驗法則」推論,施明德夫妻爆料已故的前民進黨主席江鵬堅或是其他美麗島律師是調查局臥底或特務的部份,真實性當然「非常存疑」,所以才會要求更多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