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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新提出的規則,將使澳洲成為在控制社群媒體用戶年齡方面最嚴格的國家之一。在此之前,澳洲政府已訂定強制性新聞媒體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要求數位巨頭付費給提供新聞內容的媒體機構,並計劃祭出更嚴格法規,打擊線上假消息和誹謗訊息,竭力約束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
一名曾為社群媒體巨擘臉書(Facebook)效力的吹哨人本月稍早向國會調查人員提供數以千計內部文件,指控臉書傷害兒童心理健康、加劇社會分裂,引起軒然大波,澳洲國會議員今天以此為例。
澳洲司法部長凱希(Michaelia Cash)在聲明中說:「我們正在確保(澳洲用戶的)資料和隱私得到保護並受到謹慎處理。」
她補充說:「我們的立法草案意味這些公司若未達標,將受到重罰。」
心理健康和自殺預防助理部長柯爾曼(David Coleman)說:「外洩的臉書內部研究說明社群媒體平台可能對年輕人的身體意象和心理健康產生影響。」
根據這項法律草案,澳洲私隱專員公署(OAIC)將獲得全面調查和執法的權力,得以向企業處以最高1000萬澳元罰款。(譯者:劉文瑜/核稿:劉淑琴)1101025